一个亿:司法腐败第一案调查
2019-04-13
天津海事法院一名会计,何以能制造出1949年以来司法系统内部经济犯罪第一案,并连环牵出检察机关反贪官员受贿大案?日前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程伟案中案
程伟,36岁,天津本地人。1990年毕业于天津市塘沽十中(现为天津市塘沽第一职业中专)工业会计班,后分配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开发支行工作。 1992年调入天津海事法院,先任财务室出纳,后任会计。
案发前,在很多同事眼中,程伟是个“有能力、有前途”的年轻人。据称刚刚被单位领导口头宣布将提拔为“财务室负责人”。2005年夏天,这个年轻人突然出逃和被捕,随即令天津海事法院全院上下为之震动,至今许多人提及仍错愕不已。
2005年底至2006年春节前夕,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公开审理了四起刑事案件。这四起看似无关联的案件,事实上互为因果、联系紧密;而把此四案串在一起的核心人物,正是半年前出逃的程伟。正是程伟,将来自检察院和法院的三位工作人员绑到一起,“拖下了水”。而另一位涉案人员唐向阳所在的今朝工贸,则是程伟的系列公司中最核心的企业。
记者获悉,程伟已于2005年7月被刑事拘留,后正式批捕,目前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和行贿三项罪名,涉案金额合计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
除程伟及另四人,另有天津海事法院两名工作人员、天津开发区检察院一名反贪局官员,以及当地多名银行员工,共11人牵涉其中。
由此,程伟案及其案中案涉案人员虽然职务并不很高,却成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发生的最为重大的“窝案”。此系列案件在业内引起的冲击是可想而知的。目前,程伟案侦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不日将进入起诉阶段。
反贪官员涉贪
程伟案发后,在天津引发巨大震荡。关于其案发原因,津门法律界传说甚广,版本不一:
版本一:某公司因一笔执行款迟迟不能到账,向天津海事法院多次申请,均被法院以各种理由推托。后该公司托人到法院的执行款开户银行查询,发现该笔执行款早已到了法院账上,遂将天津海事法院告到有关部门。由此引发对天津海事法院执行款账户进行清查,最终导致程伟挪用行为败露;
版本二:程伟本人后期掩饰不住的风光和派头,以及“越做越大”的生意终于引致非议,被人举报到检察院;
版本三:此说最具荒诞色彩。一次开发区公检法领导的聚会上,检察院领导对法院领导说,“最近没什么案子可查”。后者笑称:“天津海事法院肯定有案子。”检察院就此果然查出了大案。
无论何种版本更接近事实,有一点可以确认:至迟在2004年底,程伟的风光时日走到了尽头。
张庆钧“伸手”
同样可以确定的是,程伟案发确与举报有关。2004年11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天津海事法院会计程伟因严重的经济问题涉嫌携款潜逃。举报者指,在外拥有多家公司的程伟,已经“有段时间没去单位上班了”。
开发区检察院遂派出该院反贪局副局长兼侦查一科科长郭强负责此案。其后,由反贪局侦查一科工作人员张庆钧具体执行调查任务。
彼时的程伟尚属安全。他人脉甚广,很快获悉此事,感到危机迫近了。于是,以现金开路平息此案的行动开始了——由此,一个贪污挪用巨额公款的大案又演变成一个涉及多位司法人员的恶性串案。
2004年底,程伟找到天津市塘沽区法院执行庭书记员李亮,托其为自己打探消息。但李亮与开发区检察院并不相熟。为了给程伟帮忙,他找到了开发区法院执行庭的刘春发,托后者斡旋。
在刘春发的安排下,程伟案的负责人郭强,以及具体办案人员张庆钧两人亲赴李亮之宴。2005年春节期间,同样是在一次推杯换盏之际,刘春发将程伟通过李亮之手转来的20万元,交给了张庆钧。此后,张庆钧将其中的10万元分给了自己的上司郭强。
2006年1月9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党委发布了《关于开除郭强党籍的决定》。这一决定随即发布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决定称:有关部门认定,“2004年11月至2005年1月,郭强在负责对天津海事法院会计程伟涉嫌犯罪线索进行调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接受被调查人程伟请托人的宴请和10万元现金,并通过请托人为程伟出谋划策,使其逃避查处。”
相比自己的上司,张庆钧胃口大得多,也陷得更深。签发于同一日的《关于开除张庆钧党籍的决定》显示,“2005年1月至6月间,张庆钧数次收受程伟的贿金共计人民币596万元,另收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干部刘春发代程伟转送的贿金10万元。此外,张庆钧还收受程伟松下数码摄像机一台,摩托罗拉V3手机一部,便携式DVD机一台,第三套人民币定位册两本(价值2万余元)。”
有调查材料表明,2005年1月后,张庆钧与被调查对象程伟进行了第一次私下会面。交谈中,程伟坚称自己“没有多大事情……就是挪用了单位的1000万元”。同时,程伟表示,自己在外面开有多家公司,且“其中一家马上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而只要上了市,资金自然不成问题,“很快就能堵上单位的窟窿”。
无法确定张庆钧是否相信程伟的大话。但他表示,只要程伟尽快把单位的钱和利息补上,其他的事“就好铲了”。
一位知情人透露,张庆钧如此表态,和程伟的“出手不凡”有直接关系。在当地,一个广为流传的情节是,当请托人找到张庆钧提出要求时,曾请其开价。张庆钧沉吟片刻,伸出了两个指头——意为2万元。可是当请托人告知程伟后,程伟却送上了20万元。张在“惊喜”之余,更加确信程的“实力”,同时也激起了更大的欲望。
不久,张庆钧对程伟暗示,自己需要更多资金以“摆平更多的人”,后者自然爽快允诺。这一次,张庆钧拿到了200万元,据称交钱地点也经过精心安排——选在京津塘高速公路某一路口。
为确保万无一失,这笔钱由程伟亲自送到张庆钧手中。
此后,张庆钧多次以“活动”需要为由,从程伟处“领取经费”,每次均在100万元以上,至案发时累计达到近600万元。据称,为表“诚意”,程伟曾对张庆钧许诺,“活动经费”之外,其还将另有“酬劳”。
张庆钧生于196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在天津市检察院工作多年,据称业务能力很强,后被派驻天津开发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有关文件显示,在司法系统工作了12年后,张庆钧于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此外,为程伟与检察院牵线搭桥的天津塘沽区法院书记员李亮,据说也从程伟那里拿到了他的一份“酬劳”——数十万元。至案发前,这笔钱已经被李亮用于购置房产和轿车。
程伟出逃
程伟的“投资”一度收效。2005年春节前后,张庆钧向开发区检察院汇报,宣称对于程伟的举报内容并不属实——程伟没有如举报者所说携款潜逃,在几次初查中也没有发现他有经济问题。程伟案随即被搁置下来。
然而,事情并不是这么容易了结的。有关程伟的举报材料持续出现,且有人指“办案人员张庆钧和被调查对象程伟走得很近”,终引起有关方面关注。不久,开发区检察院决定重新启动对程伟的调查。
此时的程伟,感到了扑面而来的压力。一位接近程伟的人士告诉记者,就在检察院决定重新对程伟进行调查之际,程从旗下今朝工贸的账户里陆续倒出500多万元现金。四五月间,程伟以自己汽车租赁公司的九辆车作为抵押,从私人手中借了300万元的高利贷。2005年5月前后,程伟托人以100多万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宝马和凌志。此前,程伟还卖掉了名下的一套住房。显然,他是在为出逃做准备。
2005年6月前后,天津开发区检察院决定,由其他人接替张庆钧,继续对程伟进行调查。获悉此讯,程伟明白:最后的时刻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