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助力解决执行不能

2019-03-03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助力解决执行不能

  央广网河南分网6月22日消息 2018年5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县委书记路耕批文大力支持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工作,要求政府财政安排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执行案件救助专项资金。路耕书记的批文引起了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和确山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 2018年6月7日,驻马店市委政法委朱科长一行人来到确山县走访确山法院近日申报的司法救助人员及其家庭情况。 

  确山法院党组提出通过司法救助兜底一批,关门用于解决执行不能的案件。那么人民法院提出的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有什么区别吗?

  “基本解决执行难”所针对的“执行难”是指由于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有关方面拒不协助执行、执行机制不顺畅和执行人员自身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通过规范执行行为、完善财产查控、加强信用惩戒等措施,能够解决上述原因导致的“执行难”。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并不意味着对所有案件都能成功执行。因为实践中存在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客观上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无论采取什么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是当事人正常商业风险、市场交易风险的体现,法院也无法解决,这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是一样的,属于“执行不能”,不应归属“执行难”范畴。“执行不能”现象不能简单归咎于法院执行人员不作为、难作为,它是当事人民事行为本身蕴含的交易风险,也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律风险。

  在确山县委的大力支持下,确山法院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争取让“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都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最大限度地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也为决胜 “基本解决执行难”助力。(通讯员 刘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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