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专攻债务风险代理费用 风险代理业务-贵州风险代理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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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是经常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的,因此,二手房的买卖过程中,都是需要缴纳哪些费用这个问题经常会困扰很多人,也是容易造成纠纷的一个问题。为此,每个地区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政策,那么,西安二手房买卖费用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西安二手房买卖费用
1、交易手续费:
(1)住宅4元/平米;
(2)非住宅10元/平米;
(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2元/平米。
2、土地收益金:
房改房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征收;经济适
3、登记费:
(1)住宅:80元/套;
(2)非住宅:550元/宗。
4、营业税:
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5.6%;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此所得为财产转让所得,由卖方缴纳。
计算公式:财产转让所得*20%(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产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 花 税)。或本次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
6、契税:
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 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 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 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 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 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我们在进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不仅仅是需要考察好房屋,还需要对于当地的买卖费用的政策有一定的了解,对于西安二手房买卖费用来说,一般是分为交易手续费、土地收益金以及契税等这几个部分,而且,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大家在进行计算的时候要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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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人来说,如果是能够在北京买到房子,那就是再好不过了,限价房就是为很多人提供了一个机会。当然,北京也是出台了北京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来进一步的约束好买卖房屋的行为,尽可能的保障公平公证,接下来,小编会为大家介绍北京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具体的政策都是有哪些。
北京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
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解决本市居民的住房需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根据《国 务 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 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销售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坚持政 府主导,并遵循以下原则:全市统筹、以区为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愿申请、逐级审核;限制交易,动态监管。
第五条 市政 府建立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市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工商、监察、税务、民政、交通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