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成就综述
2019-03-14
法治信仰浸润人心,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现在开庭!”2017年12月14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一起“民告官”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旁听席上,来自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食药监总局等16家有执法权部委的100多位领导干部,专程前来感受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神圣。
“这是一堂生动的依法行政专题课。”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说,“我参加过很多依法行政方面的会议、座谈,但旁听庭审还是第一次,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带头学法,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集体学法已形成制度。2016年,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明确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信仰浸润人心,全民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新风扑面。
——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从2017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让国家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精准普法,到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稳步落实。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运行,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协同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五年多来,共办理法援案件631万余件,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深化法治创建活动,27个省(区、市)制定了依法治省(区、市)或法治建设纲要,法治创建在省、市、县、乡各层面蓬勃开展。五年多来,共表彰了781个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城市(县、市、区),115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层治理步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
——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矛盾纠纷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处理及时得当,就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反之,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有的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到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人民调解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往往最先接触也最了解矛盾纠纷产生变化的原因,能够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地化解。近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各类纠纷达900万件左右,调解成功率96%以上,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路走来,我们倍感振奋。全国上下同心、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人民在正确的法治道路上大步迈进。
展望未来,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将不断开创新局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本报记者 魏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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